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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大学生志愿服务辽西北计划

时间:2013-05-24 浏览次数:

2011年大学生志愿服务辽西北计划

发布部门:大连科技学院发布时间:2011-09-08 13:36:18浏览次数:217


    2011年大学生志愿服务辽西北计划










    编制

    大学生志愿服务辽西北计划


    辽宁省项目管理办公室


    2011年大学生志愿服务辽西北计划

    有关政策支持


    2011年参加辽西北计划的大学生志愿者,除享受国家和省规定的有关高校毕业生就业优惠政策外,还享受以下政策待遇:

    1.服务期间,大学生志愿者可根据服务需要兼职或专职担任乡(镇)或所在单位团委副书记、中小学副校长、乡镇医院副院长、村或社区主任(书记)助理及其它方面的管理服务工作。

    2.享受一定的工作和生活补贴及相关待遇。大学生志愿者在服务期间享受的工作和生活补贴标准为专科生800元/月、本科生900元/月、研究生1000元/月,按月发放。则上,服务地区和服务单位须向志愿者免费提供住宿等必要的生活条件(有条件的服务单位应免费提供就餐)

    3.统一参加社会养老保险,办理一定额度的人身意外伤害、住院医疗等商业保险。大学生志愿者在服务期间按照有关规定参加社会养老保险,具体手续由省项目办通过省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统一办理。社会养老保险的单位缴纳部分由省项目办缴纳,个人缴纳部分由省项目办在志愿者个人补贴中代扣代缴。人身意外伤害和住院医疗等商业保险由省项目办统一办理。相关费用均纳入省财政支持的专项经费范围。

    4.全省各级机关考试录用公务员(工作人员)时,要将一定比例的县(市、区)、乡(镇)机关招考计划专门用于定向招录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大学生志愿者等基层计划人员。省委组织部每年按照一定标准和名额,在服务期满、符合相关条件的志愿者中选拔优秀人员纳入省选调生队伍,派到基层继续培养锻炼。

    5.服务的乡(镇)事业单位相对应的自然减员空岗,可全部聘用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大学生志愿者。各地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时,可优先招聘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大学生志愿者;也可采取定向招聘的方式,聘用大学生志愿者进入事业单位。在乡(镇)事业单位服务的大学生志愿者服务期满1年后,在现岗位有职位空缺的情况下,经考核合格,可与所在单位签订不少于3年的聘用合同。

    6.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大学生志愿者,报考高校硕士研究生,初试总分加10分,并可连续报考3年,均享受加分政策。

    服务期满考核合格,师范类本、专科毕业的志愿者,可享受应届毕业生待遇,按照相关招考条件,参加“辽宁省高校师范类毕业生农村从教计划”统一招考。

    7.符合高校毕业生到农村基层就业有关助学贷款代偿政策条件的,可按规定享受相应的助学贷款代偿政策,具体办法及办理程序以相关省直部门制定出台的《暂行办法》(辽财教〔2010〕953号)为准。

    8.扶助大学生志愿者自主择业,鼓励志愿者服务期满后留在当地就业。各地要广泛收集各类用人单位的需求信息,引导用人单位接收服务期满大学生志愿者。各级政府部门所属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公共就业服务机构要为大学生志愿者免费提供政策咨询、职业指导和职业介绍服务;组织他们参加职业资格培训、职业技能鉴定或就业见习,按规定给予职业培训补贴等。对服务期满后失业时间较长的大学生志愿者要进行重点帮扶。

    9.支持大学生志愿者自主创业。各地要将服务期满大学生志愿者纳入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政策支持范围,为有自主创业愿望的大学生志愿者提供政策咨询、项目开发、创业培训、创业孵化、小额贷款、开业指导、跟踪辅导等“一条龙”服务。按照有关政策,对从事个体经营符合条件的,可免收行政事业性收费。

    10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大学生志愿者,根据本人意愿可以回原籍或到其它地区工作。凡落实工作单位的,其2年服务期计算为工作年限。其中,到艰苦边远地区、国家扶贫开发重点县事业单位以及乡镇以下(含乡镇)中小学、职业高中、卫生事业单位工作的,可提前转正定级,在定级基础上,到乡镇工作的可高定两级薪级工资,到县直单位工作的可高定一级薪级工资。首次评聘专业技术职务时,享受县以下专业技术人员的优惠政策。

    服务期满的大学生志愿者在落实工作单位后,公安机关按有关规定办理户口迁移手续;未落实工作单位的,如需要人事代理,各级政府部门所属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应为其提供免费代理服务。

    11激励大学生志愿者做好基层志愿服务工作,积极从中选拔和培养优秀人才,充实到各级党政人才队伍、企业经营管理人才队伍及专业技术人才队伍中。对服务期满表现突出的大学生志愿者,可授予“辽宁省优秀青年志愿者”荣誉称号;表现特别突出的,可推荐参加“辽宁青年五四奖章”及国家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团中央有关奖项的评选。


    2011年大学生志愿服务辽西北计划

    招募工作推进表


    实施内容

    工作步骤

    责任部门

    报名与初审


    520

    —6月上旬

    5月20日—6月5日,通过社会新闻媒体和团属宣传渠道进行广泛宣传动员。同时,省内各高校进行集中动员和宣传(下发正式文件,召开动员大会,在校园内设咨询台、悬挂标语、张贴宣传海报、校园广播、板报宣传等)。

    省、各市项目办、

    高校项目办

    5月20日开始,通过辽宁青年志愿服务网(www.lnyouthvolunteers.org.cn)招募系统进行网上报名,并打印上交报名登记表(省内高校毕业生交至学校项目办;辽宁籍外省高校毕业生或往届生交至户籍所在市项目办)。报名时,交身份证复印件、学生干部任职证明等材料各一份,往届生须同时交验学历学位证书原件,留存复印件各一份。

    各市项目办、

    高校项目办

    ③ 6月5报名截止,各市、高校项目办分别整理报名登记表,进行初审筛选汇总。

    各市项目办、

    高校项目办

    ④ 6月8前,由各市、高校项目办将初审合格的《报名登记表》(仅需一份),身份证复印件和学生干部任职证明等材料,按报考市别分类邮寄至相关受援市项目办,作为复审选拔备查资料。

    各市项目办、

    高校项目办

    确认与培训

    6月中上旬

    —8月

    6月20日前各受援市项目办将预选大学生志愿者名单、笔试面试和体检工作方案报送至省项目办汇总、审核,同时做好本地笔试面试、体检考核环节的协调准备工作(专项志愿者的考核选拔工作由团省委相关部门负责组织实施)。

    省、受援市

    项目办

    6月末前,省项目办委托相关受援市、高校项目办组织预选大学生进行笔试面试考核,根据考试结果确定拟录取名单后组织体检考察(包括毕业体检及复检),对体检不合格的进行调换,并适时组织签订《志愿服务意向书》。

    受援市、高校

    项目办

    7月中上旬,相关受援市项目办将拟录取名单报送省项目办审查、核准;省项目办适时通过辽宁青年志愿服务网公示正式入选名单,无异议后,组织发放《确认通知书》。

    省、受援市

    项目办

    ④ 8月,省项目办开展集中培训派遣工作(培训报到时须携带《报名登记表》、《确认通知书》等材料)。

    省项目办




    2011年大学生志愿服务辽西北计划

    招 募 条 件 (详解)


    入选辽西北计划大学生志愿者应具备以下条件:

    1.政治素质好,热爱祖国,拥护党的领导,遵纪守法

    2普通高等院校全日制所属大专以上学历毕业生(其中:2009年以后毕业的省内生源毕业生均可报名;专科生须以基层岗位需求的对口专业为主;具有硕士学位的应届毕业生暂不受专业限制);普通高校的定向生、委培生、网络教育学院毕业生不能报名参加此项计划。

    3.在校期间表现良好,无违纪行为

    4.学习成绩良好,具有符合岗位要求的相应的专业知识。

    5.具有志愿精神和敬业精神,以及适应基层工作的能力(从事教育岗位的志愿者需要具有较强的语言表达能力和较好的个人修养)

    6.无特殊情况,须确保完成两年服务期。

    7具备履行服务职责的身体条件无肢体残疾,身体状况良好,符合省项目办制定的健康状况要求)

    8.具备拟任岗位所要求的其他条件




    2011年大学生志愿服务辽西北计划

    录 取 原 则


    1.择优录取:对于在校期间表现突出、学习成绩优异的,尤其是学生干部、学生党员等优先录取,具有硕士学位的应届毕业生优先录取。

    2.生源地优先:受援地区的毕业生原则上优先派遣回受援地参加志愿服务,受援地生源不能满足实际需求时,可根据其他条件择优录取其他地区生源。

    3.专业对口,人尽其才:根据各受援单位的实际岗位需求,招录专业对口的志愿者,尽可能满足受援单位的工作需要。教育类原则上均录取师范类高校毕业生;农技、医疗、管理类录取与岗位要求相近的专科以上毕业生。具有硕士学位的应届毕业生暂不受专业限制。

    4.按岗定人,适当调剂:根据受援地和受援单位的岗位需求情况和大学生志愿者的报名意向,力争使每一名大学生志愿者到达岗位后都能够真正发挥作用,必要时通过省项目办审批,可对个别大学生志愿者的服务岗位做适当调整。




    2011年大学生志愿服务辽西北计划

    报 名 办 法


    1.辽宁省内各高校的大学生可直接登陆辽宁青年志愿服务网www. lnyouthvolunteers.org.cn进行网上报名,同时将打印的《报名登记表》纸质版交报学校项目办(一般设在学校团委)盖章。

    2.辽宁籍、省外普通高校的应届毕业生,符合条件的往届毕业生可直接登陆辽宁青年志愿服务网www. lnyouthvolunteers.org.cn进行网上报名,同时将打印的《报名登记表》纸质版交报户籍所在市项目办(一般设在团市委学校部或志愿者工作部)审核。

    3.报名时须交验身份证原件(往届生还须交验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并留存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学生干部任职证明和相关获奖证书等复印件。

    4.由各高校或市项目办在网上审核确认大学生的基础报名信息,核准后,以高校或市为单位加盖公章,并将《报名登记表》随附其他报名材料,按报考市别分类邮寄至相关受援市项目办,作为复审选拔备查资料。

    5.由有关受援市项目办根据网上报名情况确定初选名单,并直接调取和接收各市、高校项目办邮寄的《报名登记表》纸质版及相关材料,进行复审选拔。

    6.省项目办不直接受理报名。


    2011年大学生志愿服务辽西北计划

    岗位需求统计表


    受援地

    教育类

    农技类

    医疗类

    扶贫

    管理类

    专项类

    合计

    阜新市辖

    基层地区

    4



    20


    24

    阜蒙县

    4

    2

    1

    16


    23

    彰武县


    12

    4

    7


    23

    西丰县




    14


    14

    朝阳市辖

    基层地区

    3



    1


    4

    北票市

    8

    5


    10


    23

    喀左县

    2

    1


    20


    23

    建平县


    9


    14


    23

    凌源市




    23


    23

    葫芦岛市辖

    基层地区


    35

    5

    40


    80

    建昌县

    14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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