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生计划及报考代码对照表
学校代码 | 专业代码 | 招生专业 | 学制 | 招生人数 | 专业综合课代码 | 专业课综合课科目 |
1505 | 01 | 环境设计 | 2年 | 90 | 55 | 理论测试:设计史 |
02 | 数字媒体艺术 | 90 |
注:所有专业均为艺术类专业,要求一定美术基础。
二、考试大纲及参考书目(点击浏览)
三、报名及考试
1、各生源学校负责考生资格审查和报名工作,符合报名条件的考生于3月30日-4月12日持学生证、居民身份证到本人所在学校报名。
2、第一志愿报考我校的考生到我校参加省招考办组织的统考科目和我校组织的专业综合课考试。
3、考试时间为2015年5月9日-10日,具体时间安排:
考试时间 | 考试科目 | 考试分值 | |
2015年5月9日 | 9:00-11:00 | 外语 | 150分 |
14:00-16:00 | 计算机 | 150分 | |
2015年5月10日 | 9:00-11:30 | 设计史 | 150分 |
14:00-16:30 | 设计基础 | 150分 |
注:由于我校艺术类专业对于考生的理论基础和设计基础的要求相对平衡,因此调整理论测试和职业技能测试的分值为:理论测试(设计史)150分,职业技能测试(设计基础)150分。
4、外语、计算机实行计算机网上评卷。考生答卷前须用黑色签字笔在答题卡上填写姓名、准考证号,并将考前领取的考生信息条形码正确贴到答题卡指定区域。试卷由试题卷(主、客观题)和答题卡两部分组成,考生需将客观题答案用2B铅笔按照题号涂到答题卡的相应位置,更改答案时可使用橡皮。答主观题必须使用黑色签字笔书写,按照题号在答题卡各答题区域内作答,超出答题区域书写答案、在草稿纸、试卷上答题无效。
考生在参加职业技能测试时需自备绘画工具(如画笔、画板等)。
四、录取
1、录取工作于5月27日-6月4日在省招考办进行。
2、录取方法:
(1)录取工作实行“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录取体制。省招考委按外语、计算机两科成绩划定录取资格分数线,省招考办对达到我省录取资格线的考生,按各科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投档。当考生总成绩相同时,依次按照计算机、英语、专业课单科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第一志愿生源不足计划招生数的学校,按考生参考志愿从高分到低分投档,招生学校决定考生录取与否,同时负责对遗留问题的处理。专业综合课考试成绩不合格(合格标准由招生学校确定)的考生,招生学校不得录取。
(2)退役士兵考生的录取工作,由省教育厅单列招生计划,参加我省2015年高职高专应往届毕业生升入本科学校学习招生考试,省招考办按照辽宁省教育厅高校毕业生入伍预征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提供的审核名单,单独录取。
(3)省招考办根据国家招生政策,对招生院校录取工作予以监督。
3、在新生报到时,我校会对学生取得的专科毕业证书进行核查,没有专科毕业证书的,将取消其录取资格
辽公网安备 21010302000179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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